网站首页

武汉明峰智人科技研究院

心聚事业 共同发展
027-87670608
 
 
点击排行
您所在的位置:
重庆颁布**地方性家庭教育法规
来源:http://www.moe.gov.cn/jyb_xwfb/s5147/201608/t20160831_277155.html | 作者:mfzr | 发布时间: 2021-09-15 | 1000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本报讯(记者 胡航宇)**家庭教育地方性法规《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》将于9月1日开始实施。《条例》共七章四十四条,对家庭教育范围、原则、内容等作出了明确规定。

  《条例》规定,父母或监护人采用暴力、侮辱等方式实施家庭教育的,未成年人可以向学校、父母或监护人所在单位、社区等部门投诉、求助,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。公安机关将出具包括加害人身份信息、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、禁止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的告诫书。针对目前因家庭教育缺失,困境儿童学习、生活、健康等方面的突出问题,《条例》规定,政府应优先向孤残、留守、流动、遗弃、流浪未成年人,单亲、父母服刑和强制戒毒等家庭的未成年人,贫困地区、少数民族地区家庭,提供家庭教育救助和指导服务。《条例》把每年5月第三周的星期一定为重庆家庭教育日,并规定对中小学生家长学校每学期应当开展两次以上家庭教育活动,对幼儿园家长学校每学期应当开展三次以上家庭教育活动。


学校管理
教育课题
教育诊断
考试研究
教辅教材
教育技术
教师培训
社会教育
家校教育
名师荟萃
 
联系我们


 武汉明峰智人科技研究院


 电话:027-87670608
 地址:洪山区虎泉街228号永利国际大厦1单元29层2907室